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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以书面形式明确每名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
3.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学校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4.将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与评先树优、绩效工资等挂钩。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学校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3.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或一时难以消除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该停用的要立即停用,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同时,学校要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发现隐患并及时上报。
1.学校按照课程计划,严格开齐上好安全教育课,定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制度。
2.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制定演练方案,完善演练程序,切实提升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护自救能力。
3.学校制定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工作,分层次、分类别,确保全员、全覆盖,使教职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安全救护技能,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4.学校强化教职员工应急实操演练,确保教职员工遇到突发异常情况,能够规范有效处置。
1.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同时,要定期对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学校定期梳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明确安全责任。
3.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实行安全事故制度。
4.强化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等,引导学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学校,防止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学校。
8.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员工对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侵害学生的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做好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等待专业救助。学校要将信息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家长、保险理赔等工作。
9.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出现人身伤亡时,学校要按照信息报告制度要求,立即报教育主管部门。
1.学校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等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开展联席会议,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良好。
2.强化家校合作,提升教育合力,切实保障监护人对学生离校后的安全教育、提醒和监护作用。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治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3.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层层安全责任书。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审批权限和安全措施,指导安全工作。
9.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1.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门卫要把好大门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工作,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5.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学生无故缺勤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特殊体质学生或请病假的学生要合理安排体育项目,发现学生突发状况或疾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7.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相关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修,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定期组织相关处室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予以补救和解决,加强学校内部分管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
10.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与学校保安员、公安执勤人员、家长志愿者等互相配合做好学生上下学时交通秩序的维护与辅导。值班领导、值班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课间活动、就餐、就寝等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学生私自外出、打架等情况时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时,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1.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学校规定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私家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并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
12.全校教职员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时救护伤害学生。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安全工作考核,督促全体教职员工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全体教职员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对全校每一名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安全培训考核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进行考核。
由校级领导和安全办、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及级部负责人组成督导检查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考核。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包括基础工作考核、加分项、减分项,根据三项得分进行综合评定。由督导检查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
1.基础工作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考核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单项工作未开展落实的,本项工作不得分;未按上级要求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实际情况扣分。该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审核。
2.考核加分项。为激励先进,按照所列情形给予加分,每项工作按最高加分情形计分,不重复加分,加分不设上限。如:承办各项有关安全的大型活动、有关经验做法被宣传报道或做经验交流等,该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审核。
3.考核减分项。按照所列情形予以扣分,每项工作按最高扣分情形计分,不重复扣分。如: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因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等,该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审核。
1.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中排名前20%的处室或个人,学校将授予“安全工作先进处室(或个人)”称号。
2.对安全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责任人予以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和晋职晋升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1)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2)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元旦晚会等文艺汇演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3)学生的安全教育,运动会、志愿者等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4)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安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应急演练、门卫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主管。
(7)年级主任是所在年级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2)任课教师是本课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3)实验室管理员、宿舍管理员、保安员、食堂工作人员、图书管理员、校医、水电工、保洁员等为本工作岗位的直接责任人。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2.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无故缺勤、擅自离校等行为,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4.任课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操作以及体育活动等,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任课教师的责任。
5.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6.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设施设备、宣传栏、旗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总务处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8.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9.组织集会、做操等活动的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10.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方法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害扩大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规范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和解决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时间相对固定,遇有特殊情况可调整会议时间,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可扩大到学校各处室负责人,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员工。
3.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需在学校安全会议上讨论解决的问题。
4.安全工作会议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5.安全工作会议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对问题的整改时限、整改方案、整改前后的照片等留有记录。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联席会议由学校、社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家长志愿者等人员参加。遇特殊情况,学校可协调卫健、疾控中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时,学校相关负责人或各处室负责人均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4.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为:通报学校近期安全工作情况;通报学校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制度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学校在安全管理尤其是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交通状况和学校所在辖区社会高危人员等相关信息;通报学校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的安排部署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传达近期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要求等,做好贯彻落实。
5.协调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和及时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案件。
6.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7.联席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研究的各项工作要做好跟踪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学校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办为学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牵头科室,负责牵头协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所有学校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学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将各项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项目及具体责任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日排查。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各区域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对自己负责的区域实行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3)月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
(4)重点时段排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中高考前等,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1)开展隐患排查时,排查人员要根据排查项目和排查标准,制定隐患排查表格,按照固定线路进行对表检查,避免出现漏项。
(2)学校开展全面排查时,必须安排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人进行排查,同一部位要安排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对表检查。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3)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对可以即查即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报有关部门或学校领导研究解决。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4)对于检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档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
(1)对于学校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2)在隐患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学校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单体或设施设备等,要停止使用,该关闭的关闭,该拆除的拆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根据学校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隐患整改的检查督促工作,对完成整改的项目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5)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纳入学校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汇报内容,定期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研究解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要督办和通报的重大安全隐患。
(6)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7)学校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机制,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处室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未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的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人员职责分工。
2.结合学校实际,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物资登记管理台账,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自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要尽快补充到位,确保各类物资的种类、数量满足工作需求。
3.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包括总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4.组织开展师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演练方案,完善演练程序,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护自救技能。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人员要立即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员立即到达出事地点,积极开展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到位,组织车辆物资到位,及时抢救。
(3)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学校应立即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若突发事件事态严重、超出学校的处理能力时,应及时报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
(5)对不同的事故,采取不同的抢救方式、不同的抢救步骤,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抢救工作。
(7)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完善防范措施,对有关当事人报学校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的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级要按照课程计划,严格开齐上好安全教育课,定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
(2)学校要邀请优秀法律工作者、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适时邀请交警、消防、气象、地震、卫生防疫等部门专家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用水安全、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
(4)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制定演练方案,完善演练程序,切实提升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护自救能力。
(5)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站、宣传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学校要通过开展安全手抄报、安全征文、安全情景剧、安全知识竞赛等征集评选活动,使安全教育知识深入人心。
(1)学校要制定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工作,分层次、分类别,确保全员、全覆盖,使教职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安全救护技能,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2)学校要强化教职员工应急实操演练,确保教职员工遇到突发异常情况,能够规范有效处置。
(1)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公约、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
(2)每学期至少针对学生家长组织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或家长课堂,介绍学校安全制度,通报学生遵守学校安全制度情况等,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履行监护职责。
(3)利用学校公众号、校园网站、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QQ群等宣传媒介,定期向学生家长推送有关安全知识,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4)假期期间与家长做好沟通,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QQ群等给家长发送假期安全提醒。及时掌握学生假期状态,督促家长监护好自己的孩子。
为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培训,熟知岗位职责,提升教师职业素养。
2.校长是学校安全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管安全的领导班子要牵头做好对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要统筹协调好全校的安全培训工作。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本年级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3.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制定全体教职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知识,指导学生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4.教务处、总务处、安全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业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现场观摩、实操演练等方式,分类型分层次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物业工作人员、保安员、水电工等不同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
5.在组织安全培训时,要通过现场操作、问题答卷等形式对各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安全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进行再培训,对再培训不合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6.学校领导及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各级各类安全培训,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活动。
为了更好地增强学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让广大师生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演练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生理年龄、心理素质、认知水平等情况,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二是着眼实际、讲求实效。以提高学校职能部门、各班级之间和教职员工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三是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师生人身安全。
2.应急演练规划。学校根据季节时令、环境变化、教育教学任务等各种不同情况,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规划,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学校应以锻炼和提高全体师生在真实场景中的避险逃生和自我防护能力为基点,采取实战演练的方法,预先谋划、设定突发事件情景,通过事发、报警、决策、指挥、行动、总结等一系列步骤,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各班级和全体教职员工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提高师生避险逃生和救助防护的素质和水平。
(1)成立应急疏散演练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一名,成员若干名。职责:全面负责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分管或负责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通道;明确应急疏散信号方式;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的流程和纪律。
组织协调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职责:负责演练方案的制定;做好演练过程的协调指挥;做好校内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对外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社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等;负责科学编制学校应急疏散路线图、班级应急疏散路线方案等。制作张贴疏散路线图和疏散标志;组织开展疏散演练质量自评工作;负责演练的考评和总结工作。
宣传报道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职责:负责演练前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负责演练的摄像、计时、记录等。
疏散引导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职责:组织、引导师生安全有序地疏散;及时扶助摔倒及受伤的师生;及时报告疏散过程中的重大险情;疏散完成后协助其他各组工作。
抢险救护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职责: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校内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如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将受伤师生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拨打120联系急救中心;检查师生身心状况,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
后勤保障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职责:布设演练场地,对集结场地进行区域划分和标示;负责治安及警戒工作,维护演练秩序,保障演练安全;负责通讯、广播、救助等演练所需物资器材的准备;负责演练信号音源的采集与发布;演练结束后检查、恢复学校水电、通讯等后勤保障设施。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演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小组应建立起策划、指挥、行动、保障、宣传等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演练过程有序实施。
(2)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或脚本。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确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员工的职责任务、需要锻炼的技能、可行的实施步骤等。
(3)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对负有指挥控制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教职员工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对参与应急避险和紧急逃生的师生要进行过程步骤、行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4)演练前应当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应急演练需调动全校各方面资源,必须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器材等各项后勤工作的落实。对于大规模和高风险的应急演练,更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给予充分的安全保障。
(5)应急演练实施。按照演练计划,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理人员、关键部位的特殊防护等安全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终止演练,并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6)应急演练后总结评估。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要对照事先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过程等展开全方位评估。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大型活动包含校内活动和校外活动两大类。校内活动指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在校内举办的参加人数较多的集会、培训、运动会、文艺演出、军训、家长会、开放周等活动。校外活动指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到学校以外的地方举办的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参观考察、春游踏青、夏(冬)令营及其他学生人数较多的活动。
2.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实行备案审批制度。组织校内大型活动要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主办部门要有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报校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组织校外大型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审批请示包括安全预案、活动方案,用车申请、安全责任书及主要责任人等,批准后报局安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学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的,一律不能组织。对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学校大型活动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4.活动组织者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准备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活动前要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和详尽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活动后及时总结,积累经验,以利今后类似活动的开展。
5.活动前要对活动的场所、路线、交通工具、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举办活动的场所的火、电、气、水和设施、设备、用具、用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常识。
7.活动过程中,要落实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带队和管理。要严格执行活动纪律,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8.在召开家长会或组织家长开放日等家长集体活动时,要尽量避开学生在校时段。入校时要对家长身份进行识别,防止外人混入校园。组织活动时,学校要安排人员在校门口和校内执勤,引导家长按规定路线有序进入会场,不能在校内随意走动。
10.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和相关人员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11.凡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瞒报、漏报的,要严肃处理。对因违反大型活动管理制度、规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1)本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
2.审批内容:公务外出活动事由及目的地、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1)外出人员需提前填写《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外出审批单》一式二份,外出人员和办公室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3)外出学习活动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内容不相符合的,无隶属关系的各类组织(包括各类行业和协会组织)举办的外出活动以及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学习的一般不予审批。
(1)教职员工在外出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确保外出期间无重大疾病,不影响参观学习。
(2)经批准外出的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原审批的内容执行,逾期未返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执行学校考勤管理办法。
(3)教职员工在准假外出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4)教职员工回校后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学习培训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汇报材料。
(5)教职员工在外出参观学习期间,要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和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及交通安全。
1.审批范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比赛、竞赛等活动。全班性、年级性、全校性的外出活动不适用于此制度。
2.审批内容:外出事由及目的地、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1)外出教师需提前填写《教师外出审批单》,外出学生需提前填写《学生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教师外出审批单》和《学生外出审批单》一式二份,带队教师和办公室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1)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制定外出活动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履行告知家长义务,活动前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学生参加。
(3)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将活动计划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要对参加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确保参加人员知晓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4)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外出纪律,带队教师要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5)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活动,严格遵守时间、纪律、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集合、整队、清点等工作。
(6)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带队教师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将安全工作落实到细处,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一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每天放学前要用1分钟对学生进行上、下学安全提醒,每周五放学时用5分钟对学生进行周末安全提醒,每个节假日前用30分钟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
2.需要提醒的范围:凡是学校领导强调的、有学生反映的、社会群众反映的、家长反映的、教师发现的、学生有意无意说出来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有不良苗头或不良倾向的,都要进行及时提醒。
3.需要提醒的内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用水安全、生命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森林防火以及防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防溺水、防触电、防踩踏、防坠落、防欺凌和暴力、反恐怖、防不法侵害、防诈骗、防性侵、防极端行为等。
(1)时常对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安全提醒,特别是在周末或节假日,要充分利用微信家长群、电话、家访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提醒,提高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意识。
(2)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用水安全、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
(3)接到上级临时放假的通知后,班主任要以微信、电话、QQ群等形式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做好安全责任的交接。
(4)班主任在以微信、QQ等形式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后,要留有截图等证据,以备学校进行相关安全材料方面的备案。
(5)学校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任课教师和各处室职工要随时进行安全工作方面的提醒,以免班主任因其他工作而忘记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提醒。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加强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家长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校教职员工既是教育者也是安全管理者,对学生安全人人有责,在校形成安全教育管理的氛围,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2.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学生上下学时间,在开学初和每次时间变动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通知和教育,并通过QQ、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个学生家长。
3.班主任随时保证与家长的联系畅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发现学生迟到、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确定学生实际情况,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避免发生安全意外事故。
4.任课教师要做好上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每节课前班级点名制度,对学生非正常迟到、缺席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核实相关情况。对于学生的擅自离校、不明原因的失踪以及严重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必须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求助。
5.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时组织健康查体,每学年要组织一次学生集体健康查体,体检后的材料及时归档形成健康档案,并将结果告知家长。
6.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健康状况调查(含特异体质)。对已知的特异体质学生情况,班主任要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尤其是体育活动、实践活动中给予重点关注、妥善安排。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将获得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对排查发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介入,并向家长反馈有关情况,家校合作,共同做好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重点关注,避免发生意外。对确实不适应学校生活的,要在与家长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办理病假或休学手续,离校治疗。如经过治疗后家长申请返校的,必须有医院的证明,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8.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疾病、事故时,学校应及时处理或救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协商救治意见,做好相应的接待、安抚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9.对在校期间中途要求离校的学生,教师应详细了解情况后,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同意后,班主任按规定出具请假条。学生到大门口等候,门卫值班室必须履行家长签字确认程序后方可放行。
10.学校要按时放学,如因集体停课、调课或其他重大活动改变正常作息时间,学校必须事先告知家长,让家长有所准备,适时做出应对。
11.由于学生个人原因迟缓放学时间时,有关教师必须事先同家长沟通协调,商定好接学生相关事宜,避免产生管理漏洞。
12.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按紧急信息上报程序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未经授权学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如有需要,需经批准审核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等。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按要求加强保安员的管理与培训,并协调有关处室做好学校安保工作。
2.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保障资金投入,按要求进行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足额配齐安保人员、安保器械,在校门口安装硬隔离等设施,定期检测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在学校的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4.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标准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等,按照在校师生总人数,结合学校出入口的数量、寄宿生情况等,配备专职保安员。按照有关要求聘用专职保安员,在聘用前要进行背景审查、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学校保安值班室应按执勤人数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并定期进行检查、补充、维护,确保安保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根据治安实际情况,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4.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报警中心联网。要联合公安机关,每月对一键报警装置的设备、线路进行至少一次维护检测,确保一键报警装置能正常使用。
5.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应实现校园全覆盖,不留死角,保证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
6.建立完善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学校定期组织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与属地派出所就校园安全保卫、校园周边治安防范经常性召开例会,警校联手,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学生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巡查管理制度以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
2.保安要做到着装规范,持械上岗,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保安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学校。
5.保安要严格执行巡查管理制度。每天按照规定路线次对校门口、校园周边、学校内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交通安全辅导制度。上下学时段,组织学校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在岗值守,维护秩序。在上下学时段,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门。
7.协调属地公安部门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安排警力在现场值守巡逻和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
8.建立学生家长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帮助学校、交警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反恐防暴工作,提高反恐防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反恐防暴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定,组织、指挥、协调单位的反恐防暴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反恐防暴防范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监督、管理防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转情况,协调外部应急资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1.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每天值班领导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的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每日不定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协调处理,并做好巡查登记。
2.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时应予以询问,发现突发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属地公安部门。
3.加强学校内部巡逻检查。保安员按照要求每天至少开展5次以上的安全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校园安全。
4.强化安保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校园专职保安,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对抗暴恐分子的能力。
5.配足配齐安保器械。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值勤人数配备安保器械,并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安保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保安人员上岗值勤时要统一着保安制服,持安保器械,确保2人同时在岗值守。
6.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在学校大门、主要道路、食堂、实验室、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校门口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并与公安报警系统联网运行。
1.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管理。上下学时段要安排学校领导校园保安共同值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视,维护上下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2.加强校园围墙管理。清除围墙内外便于攀爬的一切土堆、桌椅板凳、柴垛、树木等杂物,及时堵塞缺口,加高低矮围墙,加固松动部位,以确保人员不能翻墙出入校园。
3.加强各类危险物品管控。重点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监管检查和出入库、领用管理。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防止危险品丢失被盗。加强对危险品从业、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
4.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有精神病史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相关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管控。
5.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各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工作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暴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
1.加强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学校通过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及黑板报、LED屏、专题报告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和载体,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避险、防护、逃生、急救、报警等基本常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学校聘请部分家长作为安全信息员,并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
2.开展反恐防暴专业知识培训。学校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讲课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防暴教育培训,增强教职员工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反恐防暴工作能力。
3.完善应急预案。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反恐防暴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明确本单位重点防范目标、重要环节和防范举措,明确部门人员职责任务和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运作程序,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4.强化应急演练。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学校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正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5.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暴恐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为强化对物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
2.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
3.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4.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贵重物品和设备点,档案室保密资料存放点,有毒、有害、易燃等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应当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应当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应设置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应当安装路灯,亮化率达100%。
6.教学楼、体育馆、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应当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7.学校在校内楼梯、电梯、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8.校内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
9.对校园内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补充、维护,确保其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
为强化对技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等进行综合管理。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应实现校园全覆盖,不留死角。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安装的摄像头不低于700TV或分辨率1080P以上。
2.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评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以及系统中所使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
4.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包括: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外人员室集中的区域);学校周界;门卫室;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安防监控室。
5.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
6.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基础上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7.学校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9.专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值守,值守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并熟悉掌握系统运行维护基本技能。
10.专人负责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维护工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遇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置。
为规范学生进出校门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进入校门穿校服,佩戴校卡,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进出校门必须推行,注意安全。
2.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离校时,需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后方予以准假。
3.学生请假离校原则上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接回,家长到校后,门卫值班室人员才能允许学生离开。如果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自愿让学生自行回家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门卫值班室后,值班人员才能允许学生离开。班主任和门卫值班室人员要保管好相关请假记录。
4.班主任批准学生出校时,一张假条原则上只能批准一个学生,否则门卫值班人员不予放行。
7.上午放学铃响后至午休结束铃响之前,门卫保安要严格管理学校大门,做到只允许走读学生外出,不允许其他学生无故私自进入学校,因病、因事持假条者例外。
8.所有学生均应尊重、服从门卫保安的管理。任何顶撞、不服从门卫保安合理管理的行为均按校规校纪处理。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联系电话等情况,方可进入。进入后,应有负责接待的人员专门陪同,不允许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严格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按规范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行登记。门卫或保安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2.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需要车辆入校,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4.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按规定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5.为学校食堂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和各种施工车辆等要固定人员、固定车辆,凭相关手续进入校园,不得随意更换。
6.机动车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7.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摸排治理工作,持续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对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履行审批、查验和登记手续。
2.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护导,实行值日教师提前上岗制度,适时调整学校开门时间,防止学生在校门口聚集情况发生。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不到校外流动饮食摊点就餐,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场所、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不购买“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不参与赌博、打架,自觉烟害;引导师生勇于举报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行为,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4.学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交通、治安、流动摊点情况以及书店、超市、文具店、礼品店、酒类销售网点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或影响学生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予以解决。
5.联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学校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实行民警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实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6.定期排查学校周边道路的各种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缺失、破损的要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增设、完善。
8.发现使用拼装或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及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要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配合查处。
1.把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列入校规校纪,严肃纪律约束,引导学生自觉此类不良行为。
2.利用班会、升旗讲话、黑板报、LED屏等形式加强安全和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以案释法,教育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3.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利用家长会、班级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依法落实监护、监管责任。
4.发挥学生安全员作用,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各类矛盾,提醒同学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发现有携带进入的,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5.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
6.学校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刀具等危险品一律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7.对出入学校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要进行严格检验、核查,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交通安全具体负责人。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常研判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学习活动。
(1)每学期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并形成安全教育档案资料。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未成年学生均不得驾驶摩托车上下学,平衡车、滑板车、摩托车等不能进入校园。
(4)每学期开学时,及时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5)骑自行车的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做撒把、追逐等危险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学生要自觉排队等车,等车停稳以后有序上车、下车,上车、下车时不能做跳跃动作,要避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要坐稳扶好,身体的任何部位均不能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走动疯闹,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7)加强学生上下学疏导秩序的管理。一是要坚持校门通护导制度,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和保安员要按时到岗,维护进出校门的秩序,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过马路,带班领导每天检查校门口执勤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在上下学、新学期开学、中高考等特殊时段派员维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三是要成立家长志愿者队伍,共同协助做好学生的交通护导工作。
(8)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等形式,引导家长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超员车、电动三轮车、农用机动车、无营运资质和其他具有安全隐患车辆。公布举报电话,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9)落实家校联系制度,班主任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定期沟通。发现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时,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相关情况;学生未按时返家时,家长要及时联系班主任,查明学生行踪,避免意外伤害。
(10)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校外活动如需租赁交通工具,学校应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营运车辆,选择有多年驾驶经验和熟悉活动路线.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凡进入校园的行人、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含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警示、交通标线等),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乘)人员均须自觉服从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2)加强对教职员工车辆的管理。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详细摸底调研,建立管理台账,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进行有效识别,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学校要明确规定教职员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允许进出的时间。上下学时间和课间活动时间,教职员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教职员工驾驶非机动车进出学校,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定。在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行人优先原则,不得抢道行驶。
(3)加强对学生车辆的管理。学校划定专门区域,用于停放学生车辆。校园内严禁骑车,所有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至指定停车点,有序停放。放学时,也要推行出校门。
(4)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原则上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须严格履行审批、查验、登记手续。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门卫或保安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1)学校应根据交通环境实际情况,配合职能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在学校门前两侧 50-200 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2)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护导,适时调整学校开门时间,防止学生在校门口聚集情况发生。
交警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安排警力在现场值守巡逻和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做到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5.做好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制定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学校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119、120等电话,然后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
(3)事情调查处理结束后,学校要根据调查处理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强校园内教职员工车辆管理,防止发生校内交通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台账管理。每学年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详细摸底调研,建立管理台账,并将车牌号录入车牌识别系统,车辆进出校门时门禁系统将自动识别。
(1)学校根据学生上下学时间,确定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的时间,该时间段以外的其他时间均不能通行。学生上下学期间、课间活动期间,任何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
(2)学校划定教职员工车辆在校内行驶的路线,任何车辆都要按照规定路线)学校在通往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道路上设置警示标识和减速装置,教职员工车辆必须按照限速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行人优先原则,不得抢道行驶。
(4)教职员工的车辆要停放在校内规定的停车区域,按照划定的车位线)教职员工车辆管理纳入年度安全责任书签订内容。不按规定时间进出校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超速行驶、饮酒驾驶、不礼让行人等行为均属于违规行驶,违规行驶超过三次者将取消出入校园资格。
一旦发生校内交通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有师生受伤,要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并及时拨打120。事故调查处置结束后,学校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外来车辆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外来车辆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外来车辆直接管理部门,门卫值班人员是外来车辆直接管理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外来车辆出入关,未经审批的车辆一律不得放入校园。如因个人把关不严等原因放行未经过审批的外来车辆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门卫值班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批准,方可放行车辆。
(2)如因工作需要,外来车辆确需进入校园,须严格履行审批、查验、登记手续。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
(3)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门卫值班人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为学校食堂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和校内施工车辆等,要固定人员、固定车辆,提前做好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台账,凭相关手续进出校园,并按规定的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单位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陪同做好登记手续。
(6)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因工作需要外来车辆需要入校时,由举办活动部门提前将来访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和车牌号码告知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安全管理办公室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在履行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按规定放行。
(9)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
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学校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研究避险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科学预见评估,最大限度避免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和防范水平。督促师生、家长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的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常识和防范技能。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6.恶劣天气下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7.恶劣天气下发生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紧急信息上报工作,因瞒报、谎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8.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具体负责人。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常研判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学习活动。
3.学校的各处室负责人是该处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处室及下辖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学校确定下列部门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核心机房、计算机室、配电房、变压器室。
2.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室等有学生在场时应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3.学校组织一支由男教师、保安员为主的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初起火灾时参与灭火救援。
4.学校任何部门举办集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部门应当报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1)学校的电气施工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组织安装校园内的电气设备时,应考虑设备、管道、线路承载能力,不能超负荷运行,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2)电气施工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装使用的电器、线路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严禁使用粗制滥造、无安全措施、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和三无产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严禁用其他导线代替保险丝。
(3)电气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变压器及配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1)建立全校消防设施管理台账,各部门负责人要每天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要放在醒目位置,保持性能良好。消火栓要达到供水压力,不得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淋设施等各类自动消防设施要定期维保,确保运转正常。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3)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识以及各类消防疏散指示标识等要位置合理、供电正常,且无破损。
1.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每学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1.学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安员负责全天24小时的防火安全检查。
2.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开学前后、节假日前后、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等,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内容:各项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性能良好;各类消防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无缺;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电设备是否关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有无泄漏现象等。
4.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时,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规定上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1.学校对各消防安全责任区的考核与绩效工资奖励挂钩,考核结果由校安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严禁擅自动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触碰电器总开关,严禁损坏消防疏散指示牌、消防安全应急灯等消防设备,违反规定者批评教育,造成损失者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为加强特异体质学生摸排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政教处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摸排管理工作,并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2.每学期开学初,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协助政教处安排各班级开展特异体质学生摸排工作,并设计印发摸排表格。由班主任负责将摸排表格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详细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本班级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做好记录,及时报政教处,并通知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掌握所教班级学生特异体质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3.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要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5.遇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通知校医前来查看情况,情况严重者,要立即拨打120。
6.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主要是先天残疾和特定疾病,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心脏病、食物过敏、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以及心理、行为异常等。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层领导和班主任为组员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年级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4.依法依规定期开展校舍安全鉴定工作,做好校舍维护检修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立查立改。
5.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培养学生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
6.每学期举行一次防震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7.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防患于未然。
8.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家校合作式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防震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9.落实好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按要求严格开展巡逻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发现突发状况及时有效进行紧急处置。
10.发生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疏散和急救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防止拥挤故发生,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强值班值守,实行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学校要在易发生拥挤故的时间段和地点,安排教职员工定人、定时、定点值守,错开时间,分年级、班级逐次下楼。指挥疏导学生有序通行,避免发生故。
3.学校要做好定期研判,对于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点,要重点防范,加派人员值守,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杜绝故发生。
(1)确保教学楼楼道照明设备工作正常,教学楼道和楼梯墙壁应安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楼梯台阶上画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楼梯口转弯处张贴“礼让右行,注意安全”,“下楼慢行,请勿拥挤”等警示标语。
(1)定期巡查学生行进路线地面是否破损,是否崎岖不平,及时清理学生行进路线和应急通道的杂物,避免堵塞、占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期排查学生活动场所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线路是否老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定期开展防踩踏专题教育。学校要利用安全平台、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防踩踏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踩踏的安全防范意识。
2.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互让互助,不追逐、不打闹、不推搡、不搞恶作剧,养成文明有序上下楼,轻声漫步靠右行的良好习惯。一旦发生滑倒、拥挤现象,学生必须听从值班人员和老师的指挥有序通行。
3.定期开展防踩踏应急演练。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防踩踏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演练活动,教育学生掌握发生故的紧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应急演练时,要按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防范措施,避免在演练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留有记录。
1.值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2.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上下楼梯时被推倒或滑倒,必须立即制止学生继续下楼,及时疏导学生。
3.遇到突然停电或照明设施损坏时,要立即原地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走动、喧哗、尖叫,值班教师立即到位组织、有序撤离。
4.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主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
对防踩踏安全工作不重视、防踩踏安全制度不落实,造成故,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在汛期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要针对历年灾害发生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3)学校要扎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按照保障急需的原则,准备抢险必备的手电、编织袋、沙石、锨、镐、雨衣、水鞋、梯子等物料。要切实加强对防汛物资的管理,对物资的品种、数量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健全责任人、数量、存放地点、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大灾大汛面前拿得出、用得好。
(4)落实防汛联防联控制度,保持与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及时接收转发汛期紧急天气情况预报,预判汛情做好防范。
(5)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主汛期间,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及时处理各类雨、汛、灾情信息,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坚决防止脱岗、空岗现象发生。
(6)学校要科学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全方位、全时空、多举措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措施到位、防护物资到位、演练到位、巡查到位、责任到位,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1)将防汛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对学生开展防汛安全主题教育,提高学生防汛安全意识。
(2)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开展防汛安全演练,提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学校要教育师生掌握撤离线路、避险位置,确保信息传递畅通,特别要做好报警信号发布与接收准备工作。学校领导实行包年级、包班级的办法,确保撤离时不慌不乱,不出差错,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做好汛期防溺水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与学生家长携手强化教育管理,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3.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尤其是接到台风、暴雨预警后,要安排精干力量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不仅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闲置用房及设施设备(特别是在建工程的电梯、塔吊、排水设施等)进行细致检查,还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危险水库、山洪易发的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处置,及时向师生进行警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不完善的防汛防灾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1)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分析研判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
(2)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准确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遇有特殊天气,学校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该停课的停课,确保学生安全。
(3)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做好巡查记录,主要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4)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漏报,切实把初报、续报、结报等各程序、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次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联防联控机制,与当地政府和社区加强沟通和联系,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学校发动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等对发现的周边水域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到尽快整改。
(1)学校要定期通过安全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学生不私自到海边、水库、山塘、湖泊、河流、涉水矿坑、槽探(浅井)、地面沉陷积水区等地游泳玩水的意识,并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
(2)学校要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定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可结合学校实际活动,开展防溺水手抄报、征文、演讲比赛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3)学校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机制。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的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4)学校要关注重点人群,对农村学生和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人群要格外关注,强化安全教育和提醒。
(6)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到本地游泳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1)对于校内的水域如河流、池塘、湖泊等地方:一要特别关注学校内部水域有无安全隐患,对可能会发生安全问题的内部水域,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者加装防护设施。二要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理。三要强化学生教育,尽量不要到这些地方玩耍,如果来玩耍,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
(2)对于校内游泳池:一要特别关注有无安全隐患,对可能会发生安全问题的位置在游泳池上课时严格管理,禁止学生随意出入,教会学生自救常识,如果发生溺水情况,要及时处置。
4.强化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检查班级人数,如有缺勤的学生,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必须联系家长(监护人)清楚学生缺勤原因,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校的,要联系家长共同查找学生行踪,必要时请公安部门介入处置。保安、门卫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没有班主任同意和家长来接,不得让学生单独离校。学校(任课教师)组织各类室外活动时,教师必须管理好相应班级学生,做到管理不脱离视线.强化家校联动。
(1)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校外期间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工作。
(2)学校要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并将家长签字后的回执全部收回,妥善保管。
(3)节假日期间,学校要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短信提醒,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组织学生、家长观看防溺水宣传片、访谈节目等,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1)学校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一起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周边不适于游泳的水域设立警示标识,提示学生不得下水。
(2)学校要发动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等对周边水域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实行学生放学“路队”制,聘请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预防学生发生溺水事故。
①无论是学生还是教职员工,发现溺水的要立即报校领导,同时迅速组织有经验的成年人抢救落水者。学校要立刻拨打电线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救助。
②学校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并启动《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其口腔、鼻孔的淤泥,清空肚子里的积水,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使其恢复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快速将溺水者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3)学校要落实安全责任,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确保集体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集体活动包含校内活动(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的集会、培训、运动会、文艺演出、军训、家长会、开放周等活动)和校外活动(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参观考察、春游踏青、夏/冬令营及其他学生人数较多的活动)两大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2.严格落实集体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凡是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举办前要拟写活动方案,按程序报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1)组织校内集体活动要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主办部门要有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报校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
(2)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审批请示包括安全预案、活动方案,用车申请、安全责任书及主要责任人等,批准后报局安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4.学校集体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的,一律不能组织。对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加强集体活动的组织领导。举办集体活动时,学校要成立集体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准备工作,针对活动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安排好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提前做好活动的准备、审批、责任分工、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并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经费保障。学校应做好活动经费预算和保障,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活动开展,并签订相关协议。
(2)车辆保障。学校应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营运车辆,选择有多年驾驶经验和熟悉活动路线)饮食保障。提前做好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在饮食材料的选择、准备、保管等环节不出现问题,以免发生饮食中毒事故。
(4)现场保障。学校应在活动前派出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深入勘察,尽可能熟悉活动场地环境状况,对场地周边也应进行调查,对一些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列出标记,活动时要派人专门盯守。
(1)学校要将活动计划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要对参加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确保参加人员知晓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2)学校要履行告知家长义务,活动前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签字确认方可参加,提倡家长根据自愿原则购买保险。
(3)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
(1)活动过程中要落实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带队和管理。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编组,指定临时负责人,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活动过程中要严格纪律,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2)外出活动师生比必须达到1:15的最低比例,确保有足够多的教师参与活动管理。
(3)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活动,严格遵守时间、纪律、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集合、整队、清点等工作。
(4)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等事故发生。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安全措施或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1)集体活动中突发意外事故时,要迅速拨打110、120,视情况拨打119。通知学校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2)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防止继发性事故发生。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等待专业救助。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3)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4)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相关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积极妥善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为确保运动会组织开展安全、顺利,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负责人要在运动会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并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运动会前要对运动场地和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反复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运动会前要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各项活动流程均要做到闭环管理,无缝衔接,不能存在管理死角和责任盲区。
5.运动会期间,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级学生的入场、离场和场内秩序管理等工作,要做到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6.各班级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位置就座,观看比赛,不迟到、不早退,听从指挥和管理。运动会期间,学生不得在教室、厕所逗留,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到达观众席后,不允许随便离开座位,不得进入比赛区域,不能到教室或在校园内游逛,不能玩与比赛无关的球类及其他活动,不能打闹、喧哗、打架斗殴。
7.各班级学生应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不得携带零食,不得随地乱丢果皮、纸屑,保持座位和比赛场地的清洁卫生。
8.非运动员或服务人员,不得进入操场。运动员或服务人员进入,需佩戴胸卡或服务标识。
9.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10.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11.运动员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12.运动员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比赛: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④恶性肿瘤;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13.如遇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如有人员受伤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急救,如情况严重,要及时打120电话,送医院就医。学生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和班主任的指挥,有序离开运动场,避免发生件。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为了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主办部门要有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报校长审批,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
2.要制定详实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和管理,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3.学校要将活动计划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要对参加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确保参加人员知晓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5.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按分配的任务全程跟班。活动中随时保证信息畅通无误,服从统一部署和指挥。
6.加强安全教育。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
7.活动前,学校要派出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深入勘察,尽可能熟悉活动场地环境状况,对场地周边也应进行调查,对有施工场地、山坡、河道、水塘等一些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列出标记,活动时要派人专门盯守,并注意学生动态,不允许学生出入危险场地。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般以步行为主,路远需要乘坐交通工具时,要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营运车辆,选择有深厚驾驶经验和熟悉活动的路线.要提前做好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在饮食材料的选择、准备、保管等环节不出现问题,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0.活动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带队和管理,执行外出纪律,加强活动监管。以班级为单位,每班至少一位教师参加,主要负责安全工作及指导工作,带队教师不能远离学生。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11.参加活动的学生要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要听从指挥,做到集体活动不离队。要统一着校服、运动鞋,随身携带物品要轻便,贵重物品自己要保管好。
12.如突发交通、饮食、疾病等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防止继发性事故发生。同时迅速拨打110、120,及时将伤员送医救治。通知学校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为加强文艺演出活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文艺演出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学校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要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文艺演出活动前,由活动负责人对所有班主任和教师进行活动前注意事项培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3.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4.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为演出现场安全的具体责任人,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避免发生拥挤故。
5.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管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6.各级部主任、各班主任负责组织好本级部、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有序带入、撤离现场,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7.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到岗组织师生有序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考点主考是考试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主考是各小组的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对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2.根据考试需要,设置相应工作组,包括考点办公室、保卫组、监控组、后勤组、保密组、考务组、司铃组等,明确各组责任分工。
4.加强检查监督,把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考前和萌芽状态,把考生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6.落实监察举报制度,考点设置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7.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凡在考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考试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必须按程序请示汇报。
(1)强化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把考务会、培训会作为安全教育宣传的主阵地,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大局意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
(2)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日常养成教育和考前集中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考生安全参考的认知能力。
(3)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考点环境及考场的布置工作,确保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11.积极沟通交警部门,对考点周边交通及时进行疏导,确保考试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考生按时参考。
12.考前要加强对考点消防、楼梯通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无隐患,安全通道畅通无阻碍。
13.每一考点均要有公安人员负责维持考点内外秩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考试,要协调公安部门增派警力,负责疏导维护考点周边道路交通及治安秩序。
14.要安排专人在考场所在区域前维持秩序,或在门前临时设置隔离通道,确保考生有序进出。
15.要协调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和监考教师的食宿安排,并强化校内供餐、住宿情况的安全监督检查。
16.均要制订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要重点防范雨雪大风恶劣天气、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恶性暴力事件等,全力以赴确保“零事故”。
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为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教学生活环境 ,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人员职责,细化问题,狠抓落实,将整治工作常态化。
2.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摸排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改台账。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学校应与属地派出所、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研究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4.协调公安部门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强化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路段的巡逻与疏导。
6.摸排家长接送车辆情况,错时分批上下学,并做好家长工作,按照学校要求有序接送。
7.制定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与交警开展联合执勤,重点清理学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问题。
8.学校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实时掌握辖区暴力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性格偏执人员、扬言或可能以极端行为报复社会以及社会闲杂人员、辍学、无业闲散不良青少年等治安高危人员的相关情况,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学校要对在校学生的表现进行梳理,对有不良喜好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不良青少年结伙的重点学生,进行重点帮教和定期回访。
10.学校要加强对流浪猫、狗进校园的检查与清理,教育师生不喂食、不亲近。
11.对侵占学校场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协调好学校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收集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学校防控工作形势;制定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小组成员要包括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3.学校要根据国家、省规定按师生员工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健人员持执业资格证上岗。
4.学校要定期对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卫生防疫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1.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
2.通过板报、班会、国旗下讲话、致家长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
4.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1.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学生居住地承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2.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要在新生入学时组织健康查体,每学年要组织一次学生集体健康查体,体检后的材料及时归档。
3.学校要定期让家长填报学生健康状况调查表(含特异体质),并签字确认。对已知的特异体质学生要重点关注,班主任、体育教师等要掌握相关情况并在教育教学中做好妥善安排。
4.学校要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通过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讲座、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掌握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5.学校要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校内卫生死角,及时规范处理垃圾,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学校要定期对室内外环境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消毒清扫。
6.学校要在操场、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发现手足口病、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治疗。治疗结束后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医学证明方能返校。学校要将相关情况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部门,同时做好校内的环境消毒工作。
2.学校发生聚集性传染病,或所属区域暴发疫情时,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采取封闭管理措施,或停止线下教学活动,直至疫情结束。
为了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班级发生传染病后,班主任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及医务室。校医追查病因后,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班主任在校医的指导下做好相关的消毒隔离工作,同时联系家长,学生立即隔离就诊。
2.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做好专册登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统计人数。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
3.校医务室立即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观察工作,及时发现疾病早期症状,并对密切接触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观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活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10.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状况、控制措施、处置进展等信息的统一提供和对外发布,并及时对学生、必要时对家长进行疫情状况、控制进展等的说明或通报,做好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患病学生及家长的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正确引导、正面宣传、科学教育,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和心理恐慌。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通过开展晨午晚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杜绝病毒传染与扩散,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建立晨午检制度,开展全员全日健康监测,并建立学生—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的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教师发现学生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疑似病例以及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师生应做好进校前自检。学生返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前也应做好健康自检和因病缺勤报告。
(1)检查时间。师生早晨、中午和晚上进校门前、进教室前,需进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还要制订大休分时、分批离校、返校计划,并组织好体温检测。
(3)检查地点。住校生起床后在教室完成晨午晚检,学校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晨午晚检通道,尽量避免人群聚集。检查通道应配有手持测温枪或红外线测温仪、工作台、免洗手消毒液、纸巾、足量水银体温计等。
(4)检查重点。有无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黄疸、乏力、出皮疹、出水痘、两腮疼痛肿大等症状,体温是否正常。
(5)处置要点。若体温异常,需带至临时隔离室或留观室,由校医做好防护复检并登记。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由学校负责安排人员陪护转诊到就近定点医院。
(6)测温规范。使用测温枪时要规范操作,不要接触被测者皮肤。如检测到体温异常者,应用微湿酒精棉球对体温测量仪器进行必要消毒。水银体温计应及时消毒,未经消毒不得重复使用,并规范操作。
(1)班主任、班级检查人员应在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前,将所在班级晨检、因病缺课学生患病情况及可能病因等信息报送学校疫情报告人。各部门负责人也应在每天8:30前将教职员工相应情况报送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于每日上午9:00、下午3:00前将晨检、因病缺课/缺勤信息汇总上报完毕。
(2)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如有传染病疫情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逐级上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班主任要对缺席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4)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好后返校,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复工证明,教师和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学校卫生室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复工。处室(级部)主任、班主任室应将教师、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复工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为加强师生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早午晚3次点名查人制度(非寄宿制学校可早午2次点名),班主任或班长对班级学生点名,保证及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寄宿制学校中午、晚上就寝前值班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员或舍长应对寄宿学生点名查验。点名信息要每天按时报告班主任、级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2.对点名和上课时发现的无故缺勤学生,班长或任课教师应立即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组织人员立即在校内查找,向同班、同宿舍学生以及保安人员了解其情况,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查找学生去向。如无法联系或找到该学生,应立即向级部负责人或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联系家长,告知有关情况。
3.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如果要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再通知家长,由家长到校后履行请假手续后将学生带离,班主任负责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5.疫情期间,班主任要对缺勤学生进行跟踪了解,每天两次询问体温、居家位置,掌握其身体状况,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如果缺勤学生被确诊为传染病或被集中医学隔离,班主任要立即报告年级负责人或学校主要负责人,并按学校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如果缺勤学生是其他疾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校。
1.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早午晚三次点名查人制度,各科室、级部分别负责对所属教职员工进行考勤,考勤情况要及时报告负责科室或负责人,负责科室和负责人对全校教职员工缺勤情况进行汇总记录,对发现的无故缺勤教职员工进行查验跟踪,并及时向学校分管或主要负责人汇报。
2.发现无故缺勤教职员工,要立即电话联系其本人,到其办公场所了解情况,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查找教职员工去向,并及时报告学校分管或主要负责人。同时,及时联系家属,告知有关情况。
3.教职员工在校、居家期间请假,应按学校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当时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返校后要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
4.疫情期间,学校要明确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对缺勤教职员工进行跟踪了解,每天两次询问体温、居家位置,掌握教职员工身体状况。如果教职员工被确诊为传染病或被集中医学隔离,要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并按学校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如果是其他疾病,应向学校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校。
5.对学校聘用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应按教职员工缺勤登记追踪规定进行管理。对校内经营单位聘用人员,学校要督促校内经营单位负责做好缺勤登记追踪管理,并每日定时向学校分管负责人或科室报告,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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